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2019-2021年煤改电电价及相关事项的通知,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如下
采暖用电实行单表计量、单独计价的煤改电居民家庭,用户可结合家庭采暖用电实际,向所在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,自主选择最经济的计价方式。
煤改电电价高峰时段计价方式
供暖用电实行峰谷电价,供暖用电不实行阶梯电价,峰谷时段划分及用电价格分别为:
时段划分如下:日早8:00至20:00,日晚20:00至次日08:00。
(例如,低于1千伏特的峰段0.5070元/度,谷段0.2862元/度)
煤改电电价平段电价的计费方式。
暖暖用电不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,暖暖用电量不受限制,电价为0.4770元/千瓦时。
二、暖暖用电和生活用电没有计量的煤改电居民家庭。
以供暖季节开始前4~6月的平均生活用电量为基础的电量,供暖期间每月超过基础的电量部分视为供暖用电量。
其中,基础电量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,暖暖用电量按单表计量,单独计价煤改电居民家庭用电量计价方式执行。